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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收,喜迎农民丰收节丨2023年9月22日国际大圆塘“丰收”杯休闲垂钓邀请赛报名章程

来源:大圆塘体育发展(泗洪)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9-15      阅读次数:1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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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2日中国泗洪洪泽湖国际大圆塘“丰收”杯休闲垂钓邀请赛
报名章程
赛事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泗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大圆塘体育发展(泗洪)有限公司;
三、合作单位:客友海比邻钓具(武汉)有限公司、宁波环胜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威海格森钓具有限公司、湖北老鬼鱼饵有限责任公司、金华市美晨商贸有限公司(佳钓尼)、锐度钓具有限公司、宁波剑冈名满天下渔具有限公司、山东化氏鱼饵有限公司、山东天天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美人鱼钓具有限公司、宿迁江湖流钓具有限公司;
四、合作媒体:快乐垂钓、四海钓鱼频道、腾讯网、新浪网、网易、搜狐、微博、今日头条、优酷视频、《中国钓鱼》杂志、学习强国宿迁平台、江苏24小时、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之声微博、宿先声、宿迁速新闻、爱泗洪、微泗洪、天天渔APP、抖音、快手等。
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9月22日;
二、比赛地点:中国泗洪洪泽湖国际大圆塘;
三、比赛口号:国际大圆塘,钓鱼人实现梦想的地方!

赛事奖金设置

个人奖金:

冠军:拉杆箱1个、耀世无双鱼竿5.4米一支,圣火令主线2盘、圣火令子线2盘、颁发证书;

亚军:拉杆箱1个、圣火令主线1盘、圣火令子线2盘、颁发证书;

季军:拉杆箱1个、圣火令主线1盘、圣火令子线1盘、颁发证书;

第4-10名:未来线3盘,大圆塘纪念水杯1个;
第11-25名:跃龙门线2盘,大圆塘纪念水杯1个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请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款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比赛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税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赛事主办方有义务代扣代缴获奖者个人所得税。
赛事及服务费及纪念品

一、赛事服务费:

1.服务费:免费。

二、赛事费用请汇至指定账户:

公司名称:大圆塘体育发展(泗洪)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21324MA20J6DH2C

地址:泗洪县临淮镇幸福路

电话:0527—88350088

开户行:

1.江苏银行泗洪花园口支行

账号:15330188000001218

2.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临淮支行

账号:3213240031010000043801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城北支行

账号:10511001040010696

(汇款时备注报名费,汇款单请妥善保存)

三、友情提醒:

1.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赛事组委会推荐宾馆,费用自理。

2.有特殊食宿要求的请提前和赛事组委会联络。

3.组委会提供竞赛当日参赛运动员饮用水。


比赛项目及鱼情介绍

一、一天两场个人重量积分赛
1.大圆塘中圈:手竿4.5米钓对象鱼1场,90分钟;
2.大圆塘内圈:手竿3.6米钓混合鱼1场,90分钟。
二、鱼情介绍
国际大圆塘是国际一流休闲垂钓池,三圆连体,水深1.8米- 2.2米,水面宽分别为23米、20米、17米,水质优良,一次性可容纳2500人同塘竞技。
1.大圆塘外圈:鲫鱼250-500克、鲤鱼500-1500克、草鱼1500-5000克、青鱼5000克以上;
2.大圆塘中圈:鲤鱼500-1500克;
3.大圆塘内圈:鲫鱼150-300克、鲤鱼300-750克、草鱼1000-2000克、青鱼3000-5000克。

报名、签到及接待

一、报名邀约及名额限定: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20日18:00。

二、组委会官方赛事顾问联系方式:

倪志强 19826228088

曹妍闯 19826228188

孙   权 19826228288

方小鱼 19826228588

高志远 19826228388

牛艳东 19826220658

客 服 电 话:0527-88359988

三、签到及验竿时间:

请各参赛运动员于2023年9月21日 8:30-17:30前验竿及签到,逾期签到视为弃赛,不退还保证金。

四、签到地点:大圆塘广场

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天天渔APP”,在组委会规定的指定时间内进行手机签到。

五、特别声明:

1.如果遇到恶劣天气(冰雹,雷电,狂风暴雨等)或者其它不可抗因素,赛事组委会有权暂停或提前结束比赛,以保障大家的安全。

2.如遇重大疫情变故,赛事时间自动顺延,赛事组委会不承担因赛事日期调整而引起的任何费用,具体调整计划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钓鱼比赛属于大型户外群体活动,存在未知风险。赛事组委会不为非赛事组织原因出现的任何意外事故承担责任,敬请有意参赛的钓友们正确评估潜在风险,并强烈建议大家自行提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4.只要报名参赛即视为完全了解并同意本竞赛规程所述各项内容,愿意自觉遵守比赛规则。

5.本次比赛不预留名额,赛事组委会收到保证金方可认定报名成功。 

六、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赛事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制的意外风险,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赛事组织方不承担任何意外事故责任,敬请所有参赛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七、解释权: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大圆塘体育发展(泗洪)有限公司所有。

八、日程安排:

竞赛方法、举报、申诉

一、竞赛方法:
1.大圆塘中圈:手竿4.5米钓对象鱼(鲤鱼)1场,每场90分钟。
2.大圆塘内圈:手竿3.6米钓混合鱼(有效鱼种为:草鱼、鲫鱼、鲤鱼、青鱼)1场,每场90分钟。
二、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
每场比赛前,重新抽签摇号,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位。
三、计分办法:

采用分区倒积分法,按名次计分。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得分少者名次列前。总成绩分相同,则以第一副本分(单场名次分)决定名次,如果第一副本分相同,则以第二副本分(总重量)决定名次,如果第二副本分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计量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举报和申诉:
1.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举报者需实名制;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2.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3.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五、成绩查询:
“天天渔APP”查询成绩。
竞赛规则

1.钓具自备,运动员只能使用一支竿垂钓,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运动员必须手持钓鱼竿底节垂钓,可携带与比赛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比赛用竿必须符合比赛规则。
2.手竿,限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漂尖至主线距离不得超过0.50米。
3.本次比赛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等。
4.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同一线组,不允许使用两种浮漂垂钓。
5.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钓箱摆放点,应以支架压在钓位号中间线为准。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6.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期间要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要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组裁判员批准。
7.比赛一律自钓、自抄、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垂钓,将线组提出水面,收竿,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8.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待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不得随便串位,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
9.比赛中严禁喧哗,在钓位上不得吸烟,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
10.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不得有意造成鱼获死伤。死鱼无效。
11.运动员垂钓区域须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12.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严禁运动员越位,如鱼越位,应立即设法拉回(越位遛鱼和抄鱼,鱼获无效)。
13.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工作,尊重现场女士、不随意在现场小便,不随意乱扔物品。
14.压哨鱼的界定:以鱼解钩入护为准。
15.禁止使用黑坑鱼护。
16.运动员进入钓场后,每场比赛赛前、赛后以总裁判长的发令信号为准,严禁在大圆塘任何水域调漂。
竞赛罚则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中国泗洪国际大圆塘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罚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加罚当场名次分2分。
1.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竿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2.竿包、护包、拉杆箱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鱼护包或拉杆箱上。
3.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鱼护口最大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不得小于4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50厘米,鱼护长度不得小于150厘米;抄网头最大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
4.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式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
5.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6.比赛中运动员禁止使用发声计时器,不允许接受任何指导或指导其他运动员。
7.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8.比赛期间运动员应坚守在自己钓位上,有事离开钓位时,必须经裁判员同意。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裁判员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运动员经同意退出比赛的,必须整理装备离开比赛区域。
9.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配合和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10.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钓位上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的需向本区裁判员示意,经裁判员许可后,离开钓位,退到正后方一米处。
11.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12.比赛结束后,运动员自觉将本钓位清理干净(含断子线);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或其它物品。
13.赛事组委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14.运动员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15.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16.禁止使用黑坑鱼护。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加罚当场名次分3分。
1.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主线、漂座、单立漂、太空豆、单铅座(含铅)、连接环、子线和钓钩有序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尖钩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2.运动员进入钓位后,在未下达比赛开始指令前,饵料盘(食盒)应摆放在运动员的右后方,钓组不得入水,不得提前做窝。            
3.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抛竿和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一套钓具进行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4.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坚持自钓、自抄和自取的原则。
5.自备饵料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以及有毒有害的物质等;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6.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渔护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7.运动员必须听从总裁判长指挥,统一入场、统一校验钓组、统一开饵、统一交换钓位。
8.比赛中故意伤害鱼类,故意越位抄鱼、溜鱼等影响其他选手垂钓行为。
9.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或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10.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应首先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计量时应首先按照强行入护的尾数,在渔获中选取最重尾数的鱼扣除,再作计量和处罚。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取消当场比赛资格,运动员停止作钓离开比赛区域的处罚。
1.故意毁窝者。
2.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使用未检验手竿或超过规定竿长正负3厘米者。
3.在赛事活动中故意换人、换位、弄虚作假的行为者。
4.以不正当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
5.故意锚鱼、挂鱼等造成鱼类死伤恶劣行为。
6.在总裁判长未下达比赛开始指令前故意中鱼者。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泗洪县大圆塘赛事仲裁委员会作取消当天比赛成绩的处罚。
1.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2.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3.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4.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5.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